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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謊稱“衝業績” 利用同學信息貸款
http://www.CRNTT.com   2018-01-27 11:18:48


  中評社北京1月27日電/王某是一名大二在讀學生,通過謊稱自己是湖南某集團杭州分公司的員工,以“衝業績需要”為理由,引誘其同學張某在各類貸款App上貸款共計11萬餘元。近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一審對該起詐騙案件進行了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

  2017年5月23日,瑞安市公安局接到一起報案,報案人張某稱其同學利用自己身份信息進行貸款,從中騙取上萬元。

  張某稱:“2016年6月底,我的初中同學王某突然在QQ上聯繫我,讓我幫她做校園分期貸,給她衝業務量。她說工作內容很簡單,就跟刷單類似,每單成功後給我一定的傭金。我想著是老同學,就幫她了。”“王某先是讓我新開一張銀行卡,然後把手機號碼、銀行卡號、網銀密碼、父母的手機號碼等信息發給她,她幫我辦理大學生貸款。”張某說。

  在接下來的時間里,張某又根據王某的指令,通過各種平台辦理20多筆貸款、借款,在款項到賬後直接轉給王某。

  之後,張某頻繁接到了銀行發來的催款短信,這讓張某起過疑心,就去找王某詢問,但王某每每都以“系統出問題”“公司內部舊員工私下報復”等理由搪塞過去,讓她不用理會。

  有一天,張某接到一個陌生電話,電話里對方自稱馮某,讓張某償還欠款1200元,而張某卻對這筆“借款”毫不知情,這段時間她未向任何人借過錢。

  直到馮某將QQ聊天記錄發給她,她才發現是王某冒充自己的身份向馮某借錢並且删除了交易記錄,而她突然發現無法與王某取得聯繫。此時的張某才確定自己上當受騙,於是前往派出所報警。

  經統計,王某通過張某銀行卡辦理借款9萬餘元、京東白條借款5500元等共計11萬餘元。案發前,王某已分期償還3.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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