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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案辯方:遺體未尋獲 證據不足應撤告
http://www.CRNTT.com   2018-01-18 13:48:40


 
  被告律師認為,包括6月16日FBI找到被告女友,並同意戴上錄音器材,協助擔任秘密網民;6月23日網民送簡訊給克里斯滕森;還有6月29日,網民在校園舉行的章瑩穎追悼會中,錄下被告“理想受害者特征”的談話等,都是以不合法方式取得,且違反被告的憲法權利,因此認為不能列入犯罪證據。法院文件顯示,擔任FBI網民的被告女友,在秘密錄音時,還曾一度緊張到在被告面前昏倒。

  檢察官方面也提交了一項審前動議,要求須保護潛在目擊者的隱私。全案原定2月27日在厄巴納聯邦法院開庭審理。法官將會對雙方提出的動議,於1月29日前做出裁決。

  被告律師提出動議已不止一次,據報道,2017年10月,章瑩穎案嫌犯克里斯滕森通過辯護律師,向法院提出延遲審判日期的動議。美國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反對嫌犯一方所提出的延期審判的動議。隨後,厄巴納聯邦法院法官布魯斯否決了這項動議,布魯斯表示,嫌犯早有足夠的時間審查相關證據、文件,因此全案的陪審團審判日,維持在原定的2018年2月27日舉行。

  2017年10月3日,美國聯邦一個大陪審團表決通過了檢方最新證據,正式決定以“綁架致死罪”起訴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嫌犯涉嫌以令人發指的殘忍酷刑虐待並導致章瑩穎死亡,一旦罪名成立,嫌犯將面臨最高死刑的刑罰。

  (來源:中國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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