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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夫(來源:中評社網絡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1月19日電(作者 汪毅夫)69年前,1949年1月21日,楊逵在上海《大公報》發表《和平宣言》;1949年2月26日,謝雪紅在香港《華商報》公布《處理台灣問題意見》。
楊逵的“宣言”主要是說給國民黨聽的,他用的是個人的名義(筆名楊貴)、個人的身份;謝雪紅的“意見”是寫給共產黨看的、是要向“新政協”提交的,她以組織的名義(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的身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首席代表)。
楊逵“宣言”的要義是:“現在國內戰亂已經臨到和平的重要關頭,台灣雖然比較任何省份安定,沒有戰、亦沒有亂,但誰都在關心著這局面的發展。究其原因,就是深恐戰亂蔓延到這塊乾淨土,使其不被捲入戰亂,好好的保持元氣,從事復興,我們相信台灣可能成為一個和平建設的示範區”,“希望不要再用武裝來刺激台灣民心,造成威懼局面,把此比較安定乾淨土因戰亂而毀滅”,他喊出“防止任何戰爭波及本省”口號。顯然,楊逵希望 “國內戰亂”即內戰得到和平解決,台灣亦得和平過渡。事實上,誠如周恩來總理所說,“在中國人民解放大陸及沿海島嶼的過程中,不乏和平解放的先例”。當中國人民解放軍兵臨城下,該地方人民莫不希望和平解放、和平過渡;凡被解放的地方亦莫不成為“和平建設的示範區”。楊逵所言,無疑是台灣人民的“深恐”和“希望”。
楊逵的“宣言”另有幾個要點:1.反對“台獨”,“請社會各方面一致協力消滅所謂獨立及托管的一切企圖”;2.反對迫害,“避免類似‘二二八‘事件重演”,“請政府釋放一切政治犯,停止政治性的捕人”;3.反對獨裁,“保證各黨派依政黨政治的常軌公開活動,共謀和平建設,不要逼他們走上梁山”,“請政府從速準備還政於民,確切保障人民的言論、集會、結社、出版、思想、信仰的自由”;“自下而上實施地方自治”。此外,楊逵還要求“打破經濟上不平等的畸形現象”。
總而言之,楊逵的“宣言”之主題詞是stop,面對國民黨,楊逵英勇地對戰亂、“台獨”、迫害、獨裁以及不平等叫停。
謝雪紅的“意見”凡五點:1.台灣革命是中國革命的一部分,即必須進行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資本主義的新民主義革命;2.台灣是中國一行省,台灣未得解放以前,不能稱為“全國勝利”,不得停止軍事進攻,同時絕不容許任何外國帝國主義干涉台灣問題;3.台灣解放後,應立即建立各級人民代表會,實行民主自治,省縣市長一律由人民直接選舉。本省居民不分省籍、黨派、性別,除由法律剝奪或停止公權者外,均享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各級人民代表會對於各級人民政府之官吏以及其他公教人員的任免,保有最後決定權;4.從日本政府接收之敵產——公私企業、銀行、房地產,要歸國有或省有,應重新調整,本省人民代表會享有此次決定權;5.居住本省的弱小種族(高山族)享有平等之權利,不受任何差別歧視,各種族得在現住區域建立自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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