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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曾蔭權案的香港輿情特點和影響
http://www.CRNTT.com   2017-11-20 00:21:55


 

  一、輿情概況

  從香港社交媒體總體輿情走勢來看,曾蔭權涉貪案是一個時間長、熱度高、多峰值的系列輿情事件。曾蔭權案延續至今已經發酵5年有餘,其中每次關於該案的開庭、審訊和裁決均引發社交媒體高度關注,結合圖2可知,2月下旬社交媒體對該議題的討論熱度最高,持續範圍最久。2月20日的日累積關注度突破“16萬+”量級,在此日期前後的一週範圍內,網民均對該議題保持密切關注。2月24日之後,話題迅速趨於平靜,社交媒體將大量關注度放在新一屆特首選舉和“七警案”上,此後由於案件並無突破性進展,一直處於沈寂期。直至9月26日曾蔭權涉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開始重審,揭開第二輪關注度熱潮,但是從圖1可見,不論是時間還是熱度,收受利益罪的審理所獲的關注度遠遠低於今年2月份“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判決。結合事件進展的時間軸,可以將整體輿情細分為如下四個階段:

  1、第一階段為“醞釀期”,從今年年初開始至2月16日。在此期間的日累積關注度不超過“2萬+”量級,輿論聲量較弱,未見網民大規模討論。曾蔭權於2015年10月5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一年之後(2016年10月11日),曾蔭權第三度在香港高等法院提訊時被律政司再加控一項收受利益罪,總共三項控罪。案件於2017年1月3日在高等法院原訟庭開審,曾蔭權否認三項控罪。此時,該議題並未在社交媒體掀起大範圍討論,由於審理未有結果,此時間段內的輿情處於“醞釀”階段:小風波不斷,大動靜沒有。

  2、第二階段為“爆發期”,從2月17日法院裁定曾蔭權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開始,至2月24日。在此期間,對於曾蔭權案的輿情討論呈現“波動式”沸騰的特徵。

  由圖3可知,第二階段出現了三個小的討論峰值:2月17日、20日和22日。結合案件進展可知,曾蔭權涉貪案經過22天審訊後,陪審團於2月17日裁定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由此,曾取代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成為香港史上最高級別官員涉貪污案並被判罪成。當日關注度迎來一個小高峰,非建制派主頁遙遙領先,日累積關注度超過“4萬+”量級,為建制派主頁的4倍之多。結合過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案例,有關被告最後均被判刑30個月至7年半不等,因此,曾蔭權所獲刑期的長短成為了社交媒體下一個聚焦的重點。

  事隔兩日(2月20日),在案件求情時,辯方律師呈上四十多封求情信,一時間轟動社交媒體,達到本時段乃至近11 個月以來的峰值,求情信除家人外,亦有前任或現任政府高官包括:林鄭月娥、曾俊華、陳方安生、黃仁龍、唐英年、譚志源、陳德霖等。網民對此投入極高興趣,不論是建制派主頁亦或非建制派主頁關注度均暴漲,社交媒體影響力非凡。

  案情“一波三折”,直至2月22日,曾蔭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處入獄二十個月,且不得緩刑。而其另一項罪名“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則定於九月重審。該日關注度相較20日略有下降,但是仍然突破“10萬+”量級,社交媒體衝擊力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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