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融合發展與“一國兩制”的關係。王英津認為,雖然融合發展強調消除差異、不斷融合,而“一國兩制”意味著保存差異,但是中央倡導融合發展政策與“一國兩制”在精神上並不衝突。
他表示,融合發展的提出是對“一國兩制”思想與時俱進的發展、修正和完善,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其一,按照“一國兩制”的經典解釋,大陸民眾不參與台灣內部自治的事務,同時台灣民眾也不參與大陸的國家事務(只是在中央給台灣人士留出適當名額),而按照融合發展思路,未來大陸仍不幹涉台灣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也不參與台灣內部選舉等,但台灣卻可以在適度領域內參與大陸的管理事務;其二,“一國兩制”著眼於差異性的保存,而融合發展著眼於差異性的消除,今日大陸的自信力大大提高,台灣對大陸的認知也在改變,超越差異,合理尋求共同發展空間,是時代的思潮,也是台灣同胞之所需。
王英津總結道,融合發展並不意味著要消除“一國兩制”,相反,大陸非常尊重台灣同胞在社會制度、生活方式等方面與大陸的差異,正如習近平在2014年9月26日會見台灣和平統一團體聯合參訪團時所說,“我們理解台灣同胞因特殊歷史遭遇和不同社會環境而形成的心態,尊重台灣同胞自己選擇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
六、融合發展與“九二共識”的關係。王英津認為,融合發展不能以對方是否接受“九二共識”為條件,相反,我們要通過發展來使那些不接受“九二共識”的台灣人接受“九二共識”,進而創造、凝聚、深化和鞏固“九二共識”這一政治基礎。
王英津表示,現在我們搞融合發展,對台工作實現從“走出去”到“請進來”的轉變,將爭取台灣民心工作的場域從台灣擴展到餓大陸,讓台灣同胞來大陸就業,參與大陸的經濟社會建設,並直接獲利受益,如此就可以避免因中轉環節太多而攤薄甚至截留惠利的問題。他認為,融合發展也是新形勢下拓展促統工作平台的新嘗試,希望借此把台灣同胞納入帶一個中國框架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