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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學婚配阻礙多 印尼宗教自由的不自由
http://www.CRNTT.com   2017-10-10 17:00:11


  中評社香港10月10日電/印尼憲法允許人們宗教信仰自由,但印尼政府只承認6個宗教,造成許多在合法信仰外的少數族群,在求學路或是婚姻路上,面對重重阻礙。

  印尼憲法保障宗教自由,也要求印尼公民必須有信仰。

  中央社報道,印尼政府只承認6個宗教,即伊斯蘭、基督教、天主教、印度教、佛教以及孔教(儒教),而且每個人都必須在身分證的宗教欄上填寫宗教信仰,人民不可以沒有信仰。

  問題是,印尼向來是信仰多元的社會,上述6個官方承認的宗教信仰,並未涵蓋印尼各地不同族群的信仰。

  西爪哇省的少數族群巽他族(Sunda)的宗教信仰為“巽他維維坦”(Sunda Wiwitan),這是一種結合祖先神靈及自然精靈的宗教,但至今仍未被印尼政府承認為合法宗教。

  “雅加達郵報”(Jakarta Post)報道,12歲的巽他少年伊萬(Iwan Mulyana)和祖父母、父母一樣信奉巽他維維坦。

  當伊萬在西爪哇吉古古爾(Cigugur)的小學就讀時,經常被同學霸凌,許多人稱他為“異教徒”。更誇張的是,他的老師還要求他脫下褲子,檢查他是否有進行過割禮,他因此身心受創轉學。割禮是男性穆斯林信仰的象徵。

  事實上,追溯印尼定義“褻瀆宗教”的原始法令是1969年的總統令,任何宗教只要不在上述6種宗教範圍內就,被視為“褻瀆宗教”,且信奉者不能享有憲法保障的信仰自由權利。

  伊萬原先就讀的小學最近要將學生的資料數位化建檔,輸入全國學生資料系統,但若有學生在宗教欄位是空白的狀態,這名學生的資料是無效。

  此外,若學校輸入的學生信仰不在官方承認的6個宗教內,學校將面臨補助預算被削減的命運。因此,許多信奉巽他維維坦的學生,被迫改填自己的信仰為官方6種宗教之一,如此一來,學生才不會喪失申請獎助學金,或進一步升學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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