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如此的態度180度大轉彎,對強化食品安全工作可能沒有一丁點好處。尤其對其他企業來說,既然公關具有如此大的效力,又何必在乎食品安全問題呢?又為什麼不能在發生問題時也來個危機公關和攻關呢?
對輿論和公衆來說,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只有保持“零容忍”,才有可能將食品安全工作真正抓好。如果我們自己的底綫也一降再降、一放再放,食品安全就不可能有保證。實際是,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底綫越高、標准越高,對企業的要求就會提高,對監管部門的要求也能提高。幾個提高加在一起,又怎能不推動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呢?
一紙致歉信和處理通報就將輿論和公衆打敗,只能說明整個社會的食品安全底綫放低了。而這,決不是一個好現象、不是一個好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