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23日電/“文化部長”鄭麗君今天表示,希望未來修“公共電視法”時,可以把多元語言觀念放進去,應該至少要有台語頻道,修法前請部內優先從明年起編列台語頻道的籌備預算。
中央社報道,“2017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研究與規劃”公聽會今天在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大樓登場,鄭麗君全程參與並聆聽各界訴求。
鄭麗君會前表示,每個族群語言都應受到平等重視,過去因語言政策單一化只推動華語教育,造成很多族群母語面臨語言瀕臨消亡的危機,面對傳承危機現在要一起復振母語,並且在一元化走向多元化過程中,核心價值就是“文化平權”。
鄭麗君進一步說明,“文化平權”涉及族群語言的平權、也涉及聽覺、視覺語言的平權,透過“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希望尊重和保障語言發展,並提及未來也會將台灣手語納入“國家語言發展法”中。
鄭麗君說,“行政院”已送出“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如果“立法院”提前審議通過,客語保障得以提前上路。因此“國家語言發展法”是作為台灣多元族群語言共同的基本法,可強化相關草案的落實。
鄭麗君致詞時提到,希望未來修“公共電視法”時,能將多元語言觀念放入,且應該至少要有台語頻道,修法前請部內優先從明年起編列台語頻道的籌備預算,一方面修法,一方面開始準備有更多台語節目。
鄭麗君表示,台灣固有族群語言及台灣手語都要視為“國家語言”,在“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中,已認定原住民族語言是“國家語言”,“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也是如此,台灣手語也屬於“國家語言”,未來將台灣手語納入代表台灣民主的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