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3日電/網評:“租購同權”聽著很美但非惠普
來源:東方網 作者:朱連齋
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道,最近,有一個消息受到廣州人,尤其是非廣州戶籍者的關注,簡單說就是,以後孩子想上好學校,再也不用砸鍋賣鐵買學區房了,去學校附近租房就行。(7月21日央廣網)
近日,廣州市政府發布的《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中提出“租購同權”在廣大網民中引發熱議,但是我們細細品讀這16個方面的條款,一些條款是有“剛性”限制的,並不是你在廣州掏錢租上房,就能夠解決孩子的上學問題。不可否認,任何決策的出台,都要兼顧各方利益的平衡,不可能照顧了這頭忘了那頭,若是這樣,可能適得其反,問題更加複雜化。試想學生家長花幾百萬在廣州購買了優質學區房,和每月幾千塊錢租房的家庭享受同樣的孩子入校就讀的政策,顯然不太現實,政府也不可能那樣做。
在筆者看來,在廣州樓房新政的解讀上,不能單看“租購同權”字眼的奪目,要聯繫其條款來分析。他們所指享受“租購同權”的,是有條件限制的,必須“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也就是說,一個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外地戶籍家庭,你就是趕在入學登記之前,突擊在優質學校門口花了錢,租了房,並不能跟買了房的同權。這條政策的下半句其實更讓我們“咂舌”。符合上述條件的,“且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也就是說,這個政策並不是普惠制的,享受“租購同權”的僅是廣州市無房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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