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9日電/29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趙連生在江蘇省人民醫院搶劫傷害醫生一案向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趙連生(男,30歲)系外地無業人員,來寧後產生了以送“紅包”進而威脅舉報的方式敲詐勒索醫生的想法。今年2月15日下午,趙在省人民醫院踩點時選擇該院肝臟外科副主任孫倍成作為作案目標,其謊稱自己親人需要住院和孫約定次日上午見面詳談。
2月16日上午8時30分許,趙連生攜帶事先準備的假“紅包”和匕首進入被害人孫倍成的辦公室後將門反鎖,拿出“紅包”送給孫倍成,遭孫當場拒絕。趙連生見狀,便掏出匕首進行威脅,要求孫交出財物。孫倍成不從,握住趙連生持刀的手大聲呼救,兩人遂糾纏扭打在一起。在糾纏搏鬥過程中,孫倍成左大腿內側被刀刺傷、牙槽骨骨折(經鑒定,孫倍成的兩處傷情均構成輕傷二級)。後被告人趙連生被聞聲撞門進入的群眾當場抓獲。
當日上午8時47分許,民警接到報警稱江蘇省人民醫院有人傷害醫生,遂出警至現場將犯罪嫌疑人趙連生依法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訊問。
今年2月16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以犯罪嫌疑人趙連生涉嫌故意傷害罪,將其刑事拘留。2月18日,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以犯罪嫌疑人趙連生涉嫌搶劫罪批准逮捕,同日由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執行逮捕。3月17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以趙連生涉嫌搶劫罪向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的消息稱,被告人趙連生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意圖以送“紅包”的方式勒索被害人孫倍成財物,在“紅包”被拒收、勒索不成後,遂持刀威脅被害人交出財物,其行為已轉化為當場使用暴力搶劫他人財物,符合搶劫罪的行為特征,應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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