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繼續說,要給予香港民眾跟內地居民相同的身份待遇。“可以考慮給香港民眾提供‘居民待遇’,這不僅可以方便香港民眾在大陸投資、工作、就讀、居住、旅行,更重要的是,有助於提高香港民眾的國民意識,尤其在出現‘港獨’的情勢下,給予香港民眾‘居民待遇’就顯得尤為必要。
“第四,未來條件成熟時,可以考慮讓長期居住內地的香港民眾享有某些管理權力或政治權力。”王英津認為,可以考慮適度開放事務性、功能性、經濟性的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讓香港民眾依照內地《公務員法》參與進來。不過,這些參與需要具備一定條件,例如在內地居住滿一年以上等。
王英津最後強調,涉及到內地投資、工作、就讀、生活等事宜,出台措施涉及到港澳辦、中聯辦、公安部、教育部、發改委等行業主管部門,由於“融合發展”涉及國家的長治久安,所以凡是涉及到的有關部門一定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從大局出發,不能因觸及本部門利益而消極推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