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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思客廚房:躲過一劫!馬英九洩密案被判無罪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29 00:28:39


 
  馬英九洩密案

  特偵組在調查這起關說案時,監聽了柯建銘與王金平之間的通話,被民進黨斥責為違法監聽。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將調查結果報告給馬英九。

  檢方起訴馬英九的理由如下:

  1、馬英九因為“總統”職務而知悉尚未偵查終結的案件,應該對偵查案件依照國防以外的秘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不可以無故提供給他人。但根據相關口供,馬英九曾以口頭轉述的形式,將偵辦中的秘密資料洩露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馬辦秘書長羅智強。這些資料包括王柯二人的對話內容,以及柯建銘個人資料。這部分構成“公務員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罪”。

  2、馬英九又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柯王關說案案情。由於處理柯王關說案不是“總統”的職權,也不是“行政院長”跟“總統府”秘書長的職權,因此此部分構成“教唆公務員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罪”。

  3、而且以上行為,由於洩露資料包括王柯二人的對話內容,以及柯建銘個人資料,屬於利用柯的個人資料、且無關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容及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再加上馬英九還召開了記者招待會討論關說案,違反了個人資料保護法,涉嫌洩密和加重誹謗罪名。

  不過任憑外界眾說紛紜,檢方的種種指控,小馬哥一直否認犯罪,照常出席活動,鍛煉身體,似乎因為“清者自清”而頗有底氣。

  按照馬英九自己的說法,之所以要求“檢察總長”向當時的“行政院長”報告有關情況,是因為其中涉及到政府官員,有可能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因此,為了防患於未然,有必要了解情況之後作出重要決策,這是一種未雨綢繆的行為,而不是一種犯罪行為。

  目前,第三部分由柯建銘自訴的洩密和誹謗罪宣判無罪,而第一和第二部分涉及的指控,要到四月中旬才開庭審判,小馬哥還是要打起精神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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