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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國民黨秀日產老帳簿 證明黨產不是A來的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23 14:26:24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3月23日電(記者 倪鴻祥)中國國民黨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委邱大展今天上午舉行“黨產轉帳取得於法有據、訓政、憲政有別” 記者會,拿出國民黨在對日抗戰勝利後取得的日產老帳簿,證明日產取得並非由政府“撥用”,而是依當時有效的法令“轉帳”取得。

  邱大展上午在委任律師張少騰、副主委李福軒等人陪同下,以投影片的方式提出過去日產老帳簿等相關資料證卷,強調1945年對日抗戰勝利後的黨產取得全部於法有據。

  邱大展表示,“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4日將針對國民黨合法取得日產(國產)進行聽證,以認定是否應移轉國有或追徵價額等事,其實這些不動產是補償國民黨的戰爭損失,並非黨產條例所稱由國民黨無償或以不相當對價取得的不當取得財產,黨產會不應認定此等財產為不當取得之財產,也不應向國民黨追徵價額,希望黨產會勿刻意忽視史實,恣意作成違法、違憲的處分。

  他指出,24日出席聽證會時,會將相關證據提供給黨產會證明黨產均屬合法取得。

  他說,對日抗戰結束後,國民黨以人民團體身份接受“中華民國”政府以日產(國產)作為國民黨對日抗戰補償,符合當時有效的法令,也無違反黨產條例規定“政黨本質”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的情形,屬於國民黨合法且非不當取得之財產,不應命國民黨移轉國有或追徵價額。

  他表示,“中華民國”實施憲政是在1947年12月25日,因此1945年對日抗戰勝利後當時是“訓政時期”,也就是以黨治國,依“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此段期間由國防最高委員會統一黨政軍的指揮代行中央政治委員會之職權,指揮國民政府各部門,其職權包含制訂法律之權力。

  邱大展指出,國防最高委員會議於1946年2月25日第184次、1946年3月18日第185次及1047年4月11日第227次常務會議決議通過,政黨及其所屬機構依法取得之土地應歸其所有;戰時損失由黨部併案向政府結算轉賬;國民黨接收敵偽產業列入中央黨部1946年度追加事業費,所以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以日產作為國民黨抗戰損失賠償的“合法有效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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