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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親民黨:美國從未承認日本對釣魚台主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08 13:07:32


宋楚瑜。(中評社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2月8日(記者 張峩寧)美國國防部長馬蒂斯日前訪問日本,3日與日本首相安倍會面中,強調“釣魚台列嶼是《美日安保條約》第5條的適用範圍”。親民黨“立法院”黨團8日上午發出新聞稿重複三立場、六點聲明表示,台灣釣魚台國家領土必須保持完整,政府需採取一致立場。另外,美國僅承認日本釣魚台主行政權,且此不影響台灣對釣魚台主權宣示。

  親民黨新聞稿如下:

  對於日前美國新任國防部長馬蒂斯在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會談中,明言“釣魚台列嶼是《美日安保條約》第5條的適用範圍”。親民黨“立法院”黨團今發出聲明表示:特朗普政府顯然將延續奧巴馬時代國務卿希拉里的說法,在現實國際政治考量下重申美日聯合託管的行政管理權,但並未承認日本對釣魚台的主權。依據二戰期間的開羅宣言及1951年舊金山和約等相關國際條約與議定,“中華民國”政府依舊是釣魚台群島及沖之鳥礁的合法主權擁有者,台方應該明確向國際主張此點,以免混淆國際視聽。

  親民黨同時呼籲政府及朝野各黨,應持續對國際發聲,主張“中華民國”政府對釣魚台群島及沖之鳥礁的合法主權,不應有絲毫退讓,以免積非成是,損害“我國”主權領土完整。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對於釣魚台領土爭議與美方的相關談話,我們應有三個基本立場必須不厭其煩的持續表達:

  一、保持國家領土主權完整,是任何政府都必須堅持的原則。不論利益上是否划算?現實上能否取回?合法的領土主權就是祖宗家業,不可輕言放棄,或隨意作為利益交換。朝野各黨派更應對釣魚台主權問題,採取一致立場,共同維護國家尊嚴。

  二、依照1951年舊金山和約及二戰期間開羅宣言等國際議定精神,日本放棄所有非法侵佔的領土主權,琉球群島及釣魚台等地,交由美國主導的國際託管。直至1971年,美國才將琉球等地的“行政管理權”交還日本,順便夾帶了釣魚台諸島,“中華民國”政府當時便嚴正對美方表達強烈抗議,明確宣示台方主權。

  三、美方當時向“中華民國”政府明確表示:因美方在管理琉球時,釣魚台為其管理之一部分,故同時交給日本。“此列嶼將隨同琉球歸還日本,‘惟此舉並非表示美方認可日本對該地區領土主權之主張’。”(美駐華大使管副館長安士德向“中華民國”“外交部”北美司司長錢復之說明,1971年4月9日)有關主權的爭議,應由當事國自行處理,美國不宜介入。這種說法的內在意義是:即使美國作為第一強權,想要圍堵中國大陸,卻也不敢在法律上承認日本對釣魚台的主權,反證了“中華民國”政府對釣魚台群島的合法性。

  四、此外,在美國國會對於歸還琉球聽證會中,當時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還問:“這項協定是否會影響決定釣魚台的主權歸屬?”美國當時國務卿羅吉斯(William Rogers)當場回答:“這個協定一點都不影響這些島嶼的法律地位。”(原文“…this treaty does not affect the legal status of those islands at all.”)隨即在國務卿羅吉斯的證詞之後,附上了美國國務院東亞及太平洋代理法律顧問史塔(Robert Starr)的ㄧ封信。這封信寫於1971年10月20日的信中說的ㄧ段話最值玩味:“美國既不能“增加”ㄧ分在接受管理這些島嶼前日本對其所擁有的法律權利,也不能“減少”一分交還後其他當事國的權利。”美國參議院是在這個理解之下,批准了“琉球歸還協定”(包括釣魚台的行政權轉移)。

  五、此後四十餘載,美國對於釣魚台的態度均是保持中立,僅承認日本的行政管理權,從未承認日本對釣魚台的主權。包括馬蒂斯部長的前任,美國國防部長海格爾(Chuck Hagel),2014年4月6日訪問日本時,亦明確表示,日本對釣魚台僅擁有行政管轄權(administrative control)。

  六、“中華民國”必須不斷向國際發聲,傳達擁有釣魚台主權的合法性與正當性。日本宣布將釣魚台群島“國有化”之舉,是意圖將行政管理權逕自升格為主權的非法行為,也是導致近年釣魚台主權爭議升高的主因。“中華民國”政府,必須“你講一次,我回一次”,不斷向國際社會發聲,傳達“中華民國”擁有釣魚台主權的合法性,持續維護自身主權領土完整,否則政府官員便是失職。

  親民黨“立院”黨團同時表示:關於釣魚台群島的主權爭議與法律見解,宋楚瑜主席曾有縝密的研究,今日將發佈在“宋楚瑜找朋友”與“親民黨People First Party”臉書上供參,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上網查找,以增進國人對於釣魚台問題的進一步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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