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的年金改革方案中有關調降十八%優惠存款部分,應屬合理,但將所得替代率調降至六十%,過於苛刻。根據大法官釋字第717號解釋,因公益必要而變動法規者,應與規範對象受保護之信賴利益相權衡,避免將全部給付終止,於審酌減少給付程度時,並應考量規範對象承受能力之差異,俾避免其可得預期之利益遭受過度之減損。此次調整已逾越必要合理程度,對公務人員士氣之打擊,不能輕忽。
此外,過度調整的結果,就是陷入均貧困境。根據民進黨政府提出的方案,未來部會十四職等常務次長的退休所得與九職等專員的差距只有七千一百多元,然而實際上,二者職責程度相異甚大。換言之,民進黨的方案等於是在鼓勵公務人員消極工作,因為只要年資夠,退休所得都差不多。更嚴重的是,未來優秀的人才都不會選擇公務員這個行業,因為除了穩定之外,工作時待遇不高,退休金也不高,實在沒有太大的吸引力。
公務員是國家競爭力重要的一環,年金改革雖然減緩了政府財政壓力,卻把優秀人才擋在門外,這就是動搖國本。我們希望民進黨能夠用更開放、更全面、更積極的心態重新思考年金改革方案,此時亡羊補牢,猶未晚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