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2日電/隨著香港特區新一屆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結果揭曉,特區新一屆選委會成員12日全部產生。按照安排,他們將於明年3月投票選出香港特區下一屆行政長官。
1.選委會是幹什麼的?
選委會負責選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2.選委會如何選出行政長官?
選舉委員會根據提名的名單,經一人一票無記名投票選出行政長官候任人。
3.選委會有多少人?
本屆選委會共有1200名委員,分別來自四大界別的38個分組,每一界別300人。
4.選委會的界別分組是怎麼回事?
根據廣泛代表性的要求,四個界別分別為工商及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界;立法會議員、區域性組織代表、港區人大代表及港區政協。四個界別又細分為38個分組。
5.本屆選委會委員如何產生?
根據香港政府網站相關文件的規定,宗教界界別分組的選委會委員是通過提名產生,其餘界別分組的選委會委員通過選舉產生。
6.誰有權投票選出選委會委員
只有已登記的界別分組投票人才有資格在自己所屬的界別分組中投票選出該界別分組的選舉委員。
7.投票人的投票方式如何?
大部分界別分組的投票人可以分為自然人和團體兩類。團體投票人必須挑選一名合資格的個人作為其或授權代表,替該團體投票人投票。
8.選委會的任期多久?
本屆選委會的任期為五年,自行政長官任期將告屆滿的年份的二月一日開始。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