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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富權:蔡英文倘簽王定宇法案就坐實“台獨”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29 09:07:52


 
  按照現行法條規定,“立法院”通過的法案,“總統”必須簽署頒布。因此,倘蔡英文簽署頒佈該項法案,那就等於是正式宣佈,陳水扁口頭上的“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將會成為法理化,並具有法律效力,成為“一中一台”的典型。

  而大陸方面過去長期以來都在反對“台灣獨立”、“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其中“台灣獨立”,就是“台灣獨立建國運動”,是老牌“台獨”分子追求成立“台灣共和國”,亦即“台獨”建國”。]而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就集中地反映了這種政治立場。但在國際社會上得不到任何支持,而且也受震懾於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因而近年來“台獨”建國”的叫囂日漸衰弱,只是被作為選舉工具吸引選票之用。而“兩個中國”,是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均是獨立主權國家,同時並存。近年最主要的論述是由蔡英文奉李登輝之名擬制的“特殊兩國論”。“一中一台”則以陳水扁所主張的“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論”最具代表性,更連“中華民國”的“遮羞布”也要撕走。

  王定宇等民進黨“立委”的提案,就要要撕開蔡英文小心翼翼地維持的“現狀”的畫皮,並在“駐外”系統首先實施。這是頗“辣”的一招,因為按照國際公法和西方政治學的理論,國家是由領土、人民、政府、主權等四個要素組成。而以蔡政府的思維標準衡量,“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具備了前面三項要素,就是尚欠第四項要素還未能得以完全具備,不但是聯合國沒有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而且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主張“一個中國”,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而王定宇等人的提案,則是“遇到紅燈繞道走”,另行以“台灣”來凸顯台灣當局的“主權”特徵,使到“中華民國”完全具備“獨立主權國家”所應有的四項要素。

  王定宇等人的這項法案,其實是陳水扁“一邊一國論”在對外事務領域的實施,實際上王定宇就是由陳水扁一手扶植的“一邊一國連線”的重要成員。而早在陳水扁時期,台灣“外交部”就曾謀劃,將駐外的“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改名為“台灣辦事處”,以符合所謂“主權獨立國家”的事實根據”。與此同時,在“加入聯合國”這一問題上,陳水扁也有意改用“台灣”的名義。實際上在二零零八年的“入聯公投”中,就是使用“台灣”一詞。陳水扁就是要以所謂的“正名運動”來推動“漸進式“台獨”。但是,陳水扁尚未來得及或是根本就是“有賊心冇賳膽”,沒有達到將之法制化的程度。而現在,蔡英文麾下的民進黨籍“立委”,就進展到居然將以“台灣正名”形式的“一邊一國論”,予以法制化的程度。

  當王定宇等人的這個法案呈交到蔡英文的案頭上時,蔡英文是否按規定簽署頒布?這就考驗著她的政治智慧。倘認為目前進行“法理“台獨”的時機仍未成熟,仍然意圖以“維持現狀”來欺騙世人,並籍此爭取時間和空間,因而拒絕簽署的話,就將會釀成“憲政危機”,使得她本因民意支持度已極低,而搖搖欲墜的統治基礎,更不牢固,甚至因此而遭黨內有企圖心的同志意圖將其推下台,自己好取而代之;倘是硬著頭皮簽署,就必然成為破壞現狀,進行法理“台獨”的罪魁禍首,並因此而引發台海危機,台灣社會動盪,犧牲台灣人民的福祉,她本人也成為歷史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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