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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多部門聯手出招防治校園欺凌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1-17 09:47:12


  中評社北京11月17日電/日前,多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意見》不僅明確要“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也提出了關注學生有無精神恍惚、推進視頻監控系統全覆蓋、多次實施暴力學生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等具體舉措。專家指出,任何情境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不允許,必須做好早期發現,懲戒和教育並舉,防止受害人受到二次傷害。

  欺負弱小、敲詐勒索、言語和肢體傷害……屢屢發生的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影響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日前,繼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之後,教育部聯合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部門,針對學生欺凌問題聯合發布《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從有效預防、依法處置、形成合力3個方面,對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要求。

  與以往不同,《意見》提出了非常具體的舉措,如“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推進校園及周邊地區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全覆蓋”“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應登記在案並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等。

  事前

  消除“未成年人不需擔責”的錯誤認識

  《意見》提出,針對欺凌、暴力進行全面教育,強調“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意在堅決對欺凌、暴力說“不”。

  “在施暴者的心中,欺凌行為常常被認為是可以容忍的。”南京師範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咨詢師裴濤分析,在這種錯誤認知的指導下,欺凌和暴力才會屢見不鮮。《意見》明確,任何情境下以任何形式訴諸暴力,都是不被允許的。只有在中小學生頭腦中樹立“欺凌害人害己”“違紀違法必究”的觀念,才能指導他們正確判斷身邊的欺凌、暴力現象,從根本上瓦解欺凌暴力行為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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