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海協會致函海基會,表示同意以各自口頭表述的方式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並將海協會的口頭表述重點函告海基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本此精神,對兩岸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此函同時附有海基會之前所提口頭表述方案,即“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鑑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作為雙方彼此接受的共識內容。
由此可見,“九二共識”的內容有兩個部分,一是,大陸方面尊重並接受,台灣方面所提的口頭表述方案,即“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作為雙方共識內容的ㄧ部分。另一個部分是,大陸方面提出的口頭表述方案:“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
簡言之,九二共識的內容=台灣方面的口頭表述方案+大陸方面的口頭表述方案。缺少任何一部分,都不是完整的“九二共識”。所以,九二共識的精義就是:兩岸互相尊重和接受彼此所提之“各自以口頭表述一中原則”的方案(如上述)。其他任何混水摸魚、偷換概念、裝聾作啞、視而不見,都是別有用心、歪曲歷史!
回顧九二年時,兩岸兩會達成共識:雙方各自以口頭聲明方式表述,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立場。而今,將之精簡稱為:“九二共識、各表一中”,誰曰不實?習洪會的目的固在深化九二共識,保障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過,如果會談結果是沒有“各表一中”的“九二共識”,對兩岸關係的穩定發展卻是適得其反。筆者建議北京進一步深思明辨,以免落得撿了芝麻、掉了西瓜。
(作者:李毓峰(台灣),台灣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暨公民教育學系助理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