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嗣後分裂論”,即認為台灣雖在歷史上曾屬於中國之一部分,但1949年兩岸“分裂分治”之後,尤其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台灣地區“憲政改革”之後,台灣開始脫離中國之主權範圍,成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理論形態。諸如“台灣國家進化論”、“事實主權論”等學說,都構成“嗣後分裂論”的典型理論形態。“台灣國家進化論”是“台獨”“理論大師”陳隆志提出的一套“台獨”分裂理論,陳隆志認為,自1895年以來台灣即不再是中國的一部分,在此後的百年間,台灣經歷了作為日本“領土”、為“中華民國”軍隊佔領、為“中華民國政府”實施軍事威權統治等時期,最終,台灣因“憲政改革”而進化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⑩“事實主權論”是陳水扁於1990年在民進黨“一〇〇七決議文”(“台灣主權決議案”)中提出的一個概念,該“決議文”認為,台灣“主權事實上不及於中國大陸與外蒙古”,未來“憲政體制及內政、外交政策,應建立在事實領土範圍之上”。⑪此後,即有人圍繞“事實主權”概念提出“法理主權”與“事實主權”的區分,認為台灣的“事實主權”和“有效治權”均不及於大陸,而是僅限於台、澎、金、馬地區。⑫
上述各種以論述“兩岸主權分裂”為目標指引的學說,在台灣地區產生了一定影響,部分學說甚至成為持“台獨”分裂主張的政黨和政治人物製造台灣“法理獨立”和攫取台灣民意的理論工具。這些學說在一定程度上對“一個中國”框架經典論述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若不及時駁斥這些論調,消除其在兩岸範圍內產生的不良影響,將嚴重影響“一個中國”框架的權威性和穩定性。
(二)“台獨”分裂理論的理論邏輯及其對“一中”話語的攻擊進路
基於對上述“台獨”分裂理論的歸納與敘述,我們應在合乎法理的基礎上,對其作出相應的分析和應對。總體來看上述理論的論述邏輯體現在三個方面:1)從其論證前提上看,上述分裂理論往往將兩岸“分裂分治”或台灣“獨立地位”作為其完成論證的“事實前提”,將兩岸在事實上的尚未統一等同於主權上的分裂,或將這種尚未統一的事實作為其論證兩岸主權分裂的“事實”或“法理”依據,將所有有利於證成“兩岸分裂”的所謂“歷史事實”或“法理依據”拼接起來,形成一套論證體系。2)從其論證邏輯上看,上述分裂理論將兩岸之間的尚未統一描述為主權上的分裂或從歷史角度將兩岸視為兩個自始相區隔的政治共同體。上述“自始分裂論”借助“歷史觀”的調整,將原本從屬於中國國家共同體的台灣,強行解釋為一個具有自主性區域,從而將大陸與台灣視為自始相區別的政治共同體。上述“嗣後分裂論”則將1949年視為兩岸“分裂”的起點,將事實上的內戰對峙狀態,與法理意義上的主權分裂相等同,並借助台灣地區“憲政改革”對台灣當局內部代表性的鞏固作用,提出所謂“台灣主權”的概念,從而將台灣視為與“中國”相區隔的“主權獨立的國家”。3)從其論證結論上看,上述分裂理論所欲論證的,即是兩岸在主權層面的分裂結果,各種具體理論形態的差異只是對兩岸主權分裂時間、程度的認知不同。
從“主權分裂論”各種理論形態的論述來看,其中部分論斷看似能夠自洽,但實際上這些理論學說均是一種“構建”的產物,因而其理論前提往往存在根本性偏差。然而,正是這些存在明顯邏輯缺陷的論述,卻對“一個中國”經典論述發揮其應有影響力產生了極大的負面作用。從上述諸種主張“台獨”的理論學說的論述邏輯來看,其對“一個中國”經典論述的攻擊路徑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台獨”論者試圖通過重新解讀和組織現有與兩岸關係相關的史料,形成一套使台灣成為一個能夠完全獨立於中國大陸的歷史舞台,從而對抗“一中”經典論述之歷史邏輯。一方面,由於兩岸尚處於政治對立狀態,台灣民眾對大陸在政治上仍持高度不信任態度,因此當持兩種不同立場的學者對相同的史料做出截然相反的解讀時,他們往往傾向於相信台灣學者的論述,或者說,他們往往傾向於抵制大陸學者的論述。另一方面,“台獨”論者以當前兩岸尚未實現最終統一的政治現實為依據,通過強調這種狀態的“長期性”、“永久性”,達到反向證成其“台獨史觀”合理性的目的,從而博取台灣民眾對其理論的認同。由此,“以台灣為主體的歷史觀”得以在島內大行其道,甚至於最終取代“大中國史觀”成為台灣地區史學界的“主流”。⑬
第二,“台獨”論者試圖借助對台灣地區政治轉型的歷史與現狀的“國家化”解讀,形成一套立基於“國內法”(尤其是“憲法”)的“台獨”論述體系,從而對抗“一中”經典論述之現實邏輯。這一路徑的核心在於,將處於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條件下的台灣地區政治轉型(在形式上體現為“憲政改革”)視為台灣“國家”建構的過程。有台灣學者甚至將台灣地區“憲政改革”的過程稱之為台灣的“憲法時刻”⑭,這種論述即就是套用“制憲-建國”的邏輯,形塑一套“台獨建國”理論體系。在對台灣地區政治轉型進程做出“國家化”的解讀過程中,“台獨”論者已然形成一套以“2300萬台灣人民”為價值基礎,以“民主”、“憲政”為話語武器的理論體系。借由這套理論體系,在國際上早已成為各主權國家共識的“一個中國”原則,被污蔑為大陸方面“打壓台灣”的憑證,而台灣民眾長期以來普遍存在的“悲情意識”則為這種“打壓論”提供了心理環境。
“一個中國”經典論述在台灣地區式微的
危害與原因
從台灣地區近年來的政治實踐來看,一方面,持“台獨”立場的學者已逐漸構建起一套攻擊“一中”經典論述的“台獨”理論體系,另一方面,以實現“台獨”為旨趣的台灣政治人物則以這套理論體系為依託,逐漸形塑出一套以“台灣主體性意識”為核心的“台獨”實踐體系。二者相互依託,相互支持,共同促使島內政治生態在短短二十餘年間發生重大轉變,原本處於包含與被包含關係的“中國”與“台灣”,在島內被扭曲為並列和對立關係。在這種政治生態下,如果有人繼續宣導“一個中國”,那就等同於“不愛台灣”或“賣台”。由此,我們必須思考的一個問題是,“一中”經典論述何以在島內失去“聽眾”?
(一)“一中”經典論述在島內式微的現實危害
近年來,兩岸關係和台灣內部政治局勢呈現出複雜多變的形勢,其中既有有利於兩岸關係發展的部分,也有極易對兩岸關係長遠發展產生負面影響的部分。可以說,在一定時期內,兩岸在政治層面共同堅持以“一個中國”原則為核心意涵的“九二共識”,對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提升兩岸政治互信起到重要作用。但我們也必須意識到,與政策實施相比,上文所述的“一中”經典論述卻在種種因素的作用下,正在島內失去“聽眾”。“一中”論述在島內的式微境況,將對新形勢下兩岸關係的發展產生深遠危害。這種危害主要體現在對島內政治環境和兩岸關係的發展方向兩個層面:
第一,從島內的政治環境來看,“一中”話語的式微,使“台獨”論述在兩岸話語鬥爭中有機可乘,在島內逐漸掌握了意識形態領導權,進而對島內政治生態產生重大影響,“台灣主體性意識”逐漸成為島內各方政治力量都必須尊重和認可的“政治正確”。由此,一方面,島內統派力量的話語權日趨式微,是原本在統“獨”問題上持中立態度的國民黨在強大的選舉壓力下也不得不開始進行“本土化”論述;另一方面,在民進黨長期鼓噪和推動下,以拒斥“一中”為目標導向的“本土化”話語使島內民意結構呈現出“偏獨化”趨勢,這就為民進黨回避和拒斥以“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為核心意涵的“九二共識”提供了所謂“民意資本”。
第二,從兩岸關係的發展方向來看,台灣民眾對“中國”的國家認同持續弱化,和平統一的理論基礎遭到削弱。兩岸民眾共同的國家認同意識,是兩岸永久和平的重要保證,也是兩岸逐漸消除對立情緒、積累共識的民意基礎。從國家認同的角度看,“一中”話語體系在島內的實際影響,直接決定著作為統“獨”論述“受眾”的台灣民眾是否能夠理性認同“一個中國”框架,與大陸民眾形成共同的“中國”認同觀。然而,“一中”經典論述在島內的式微與“台獨”論述的興起,在客觀上使台灣民眾的國家認同觀念發生異化,在“台獨”分子的建構下,一個法理上並不存在的“主權國家”——“台灣”逐漸成為島內民眾國家認同的對象。從部分研究機構的研究結論看,近二十年來,在“去中國化”活動的影響下,台灣同胞的整體國家認同對象發生重大變化,“台灣”已逐漸超越“中國”,成為越來越多台灣民眾,尤其是青年世代的認同對象,“台灣國家認同觀”逐漸紮根於新一代台灣民眾心中。由此,兩岸民眾在認同觀念上開始產生歧見,國家和平統一的理論基礎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
(二)“一中”經典論述在島內失去“聽眾”的原因分析
當前,“一中”經典論述在台灣地區內部的政治生活中呈現出影響力日趨弱化的態勢,在“台獨”論述的步步緊逼中,似乎在島內明確表態承認“一中”,就等同於“賣台”,只有明確反對“一中”才是符合“台灣利益”的“政治正確”。那麼,“一中”經典論述何以會在島內逐漸失去“聽眾”呢?筆者認為,其原因主要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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