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4月被立案調查,到2016年案件宣判,在失去自由的日子裡,魏鵬遠幾乎是一夜白頭,痛苦、悔恨無時無刻不在折磨著他,在法庭上,他對自己的行為表達了深深的懺悔。
魏鵬遠:今天站在法庭上,我既慚愧又後悔。慚愧的是作為一名國家工作人員沒有正確的使用手中權力,沒有對人民盡忠,我愧對人民。作為一名黨員,沒有黨盡忠,沒有為黨爭臉面,我愧對它。作為一名父親沒有為孩子樹立好的榜樣,我愧對孩子。後悔的是國家給了我穩定的工作,給了我小康的生活,我為什麼不珍惜,為什麼沒珍惜。伸手拿了錢幹什麼呢,為什麼一次又一次的受貪欲的支配,而不能自制,為什麼?錢財有什麼用,錢財沒有使我心安理得,反而讓我罪孽重重。其實這種慚愧,這種悔恨,從我被抓至今,一直伴隨著我,我現在真的是後悔。說腸子悔青了一點不過分,可是後悔有什麼用,後悔也晚了。
2016年10月17日,法庭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