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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京華時報—— |
中評社北京10月17日電/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昨天發布消息,八項規定實施近4年來,全國已累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3.9萬餘起,處理18.7萬餘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1萬餘人。
6903名縣處級幹部受處分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國已累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39622起、處理187409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1913人。
從處理人數上看,八項規定實施後至2013年末,全國共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692人;2014年處分23646人,增2倍;2015年處分33966人,較上一年增長44%。2016年1至8月處分26609人,已超過2014年全年總數。數據變化的背後體現了紀檢監察機關加大查處力度,越往後執紀越嚴的要求。
從職級來看,受處分人員中,鄉科級幹部84068人,占總人數的九成多;縣處級幹部6903人,占8%;地廳級幹部927人,省部級幹部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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