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8日電/近日,江蘇省財政廳、教育廳、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下發《關於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加強教育資助工作的意見》,明確從2016年秋季新學期起,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面免除普通高中學雜費和本、專科學費。
《意見》提出,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全面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免除江蘇省普通高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本、專科學生學費,免除中等職業教育藝術類表演專業學生學費。建檔立卡家庭是指按照扶貧部門規定、建立困難家庭相關檔案,並發放貧困卡的家庭。按照江蘇今年最新的扶貧標準,人均年收入低於6000元的家庭,均可在扶貧部門建檔立卡。
根據《意見》,普通高中免學雜費資金將由省財政承擔,並對依法批准的民辦普通高中按當地公辦普通高中免學雜費標準對學校給予補助,民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高於省財政補助標準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普通高校所需資金由高校從生均財政撥款、事業費收入等經費中統籌安排解決,中等職業教育所需資金由省財政與市縣財政按中職免學費補助比例分擔。
(來源:教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