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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快報報道截圖 |
中評社北京9月8日電/當地時間9月6日,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在布里斯班進行庭審,該國政府在法庭上向中國深圳能源運輸有限公司索賠至少1.2億澳元(約合人民幣6.1億元)。2010年,該公司的運煤船“深能1號”在大堡礁觸礁擱淺,澳政府代表稱,當時發生的船身有毒化學塗料剝落和燃油洩漏對環境造成影響。
但深能公司稱,最多只能承擔2500萬澳元(約合人民幣1.28億元),並反訴澳政府未及時採取措施,導致環保損失擴大。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事故發生時,澳媒報道稱,澳大利亞昆士蘭政府曾聲稱將罰款100萬澳元(約合人民幣512萬元)。6年間,罰款金額竟漲1200倍。
據英國“衛報”網站6日報道,澳大利亞政府指,中國深圳能源運輸有限公司應當為修復大堡礁承擔費用。澳大利亞政府在聽證過程中稱,在觸礁事故中,“深能1 號”上剝落了“數百公斤”含有TBT(三丁基錫)的有毒防污塗料,此外,事故造成“深能1號”一個燃料箱損傷,在海面形成4公里的重油污染帶。
澳大利亞政府向法庭提出,要求這家中國公司賠償6.1億元,或負責恢復受損海域的環境。聽證將持續約4周時間。
澳大利亞“郵政快報”網站(The Courier-Mail)報道稱,中國公司表示,澳大利亞政府的索賠數額是“不現實的”,並稱最多只能承擔1.28億元的賠償費用。這一數額是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相關規定,以船只大小、噸位及目前匯率計算出的結果。
深圳能源集團抗辯稱,在2010年4月3日事件發生以後,澳大利亞政府對於珊瑚礁的修復工作出現了延遲,才對珊瑚礁造成了更多的損壞,並據此對澳大利亞政府進行反訴。
該船2010年擱淺,當時澳方稱將罰款100萬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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