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3歲德國男子曾在高速路上用緊跟前車和閃大燈的方式逼前車讓開左側車道,被法院以脅迫他人罪名判罰6000歐元。
除了緊逼前車,無理由急刹車、故意占道阻礙後車超車等行為,也可被視作脅迫他人的犯罪行為。
面對重罰,易於“路怒”的司機們在德國確實需要小心掂量,以免因圖一時之快,付出高昂代價。
開車時情緒激動本就是一件危險的事情。德國專家提醒說,情緒激動時應避免開車,開車時要盡量控制好情緒。在搖下車窗罵人之前先做一下深呼吸,冒犯罪風險侮辱他人的衝動通常會很快過去;出行前計劃出富餘時間或有意識地避開堵車路段,可防止自己陷入壓力之中;拜托車上其他人及時提醒自己不要出現過激行為。此外,想想高額罰金不如用來度假等也是避免情緒失控的好方法。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