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4日電/江北的市民應先生打進本報熱線時,挺不高興的,他說自己在一個月內,接連遭遇3次滴滴打車實際收費與報價不符的情況。“一次加了2元,一次加3元,最後一次居然差了8元!”應先生說,“雖然加起來也才13元,但誰能保證下次不加錢呢?今天是我發現了,如果乘客不仔細,那不是被坑了?”
一個月內被多收3次費用,乘客憤怒投訴
上周五,記者採訪了應先生。他分別出示了這三筆問題訂單的收費明細:6月23日和7月10日,應先生都是從海曙環城西路打滴滴快車回到位於江北洪大路附近的家中,然而除了正常的收費外,這兩筆訂單分別多加了2元和3元的“其他費用”;7月16日凌晨1點,應先生從江東彩虹廣場坐快車回家,卻發現又被加收了8元的高速費!
應先生說,6月23日第一次實際收費與預計費用存在出入時,由於已是深夜,自己又喝了點酒,所以沒注意。直到7月10日下午的交易訂單出現了問題,他才翻看了之前的交易記錄。當時就聯繫了司機和滴滴客服。“司機說是系統的問題,滴滴方面則表示這是司機個人的加價行為。”於是,7月12日,應先生撥打12315反映情況。
由於滴滴打車的寧波辦事處位於鄞州區天童北路的匯亞國際大廈,投訴是由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受理。“我投訴後,滴滴說多扣的還你,我聽了感覺很氣憤,覺得他們處理問題沒誠意。”應先生說,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在調解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滴滴公司賠償應先生500元錢,滴滴說他們作不了主,需要請示領導再答覆。
到了7月16日,應先生再次使用滴滴打車軟件。有了前兩次的經歷,應先生想試試看會不會再被多收費。結果到達目的地後,訂單中又顯示包含8元的高速費。從江東到江北,何來的高速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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