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提起南海仲裁案是罔顧南沙群島作為一個完整地理和領土單位的事實而採取的單方行徑,”巴基斯坦伊斯蘭堡國際問題研究委員會主任賽義德·喬杜裡對新華社記者說。
英國牛津大學國際公法副教授安東尼奧斯·察納科普洛斯不久前也指出,菲律賓試圖將一部分爭議“切割”出主權和海洋劃界問題之外,以便仲裁庭能對有關仲裁事項擁有管轄權。
“但是,考慮到這些仲裁事項與主權、海洋劃界等問題在本質上內在交織,而仲裁庭對相關主權及海洋劃界問題沒有管轄權,這種做法頗有刻意為之的味道,”察納科普洛斯說。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設立的仲裁庭只對“就《公約》解釋或適用情況產生的爭端”具有管轄權,而關於島嶼的領土主權之爭屬於一般國際法的調整事項,根本不屬於《公約》的解釋或適用方面的爭端,因此不在此類仲裁庭的管轄範圍內。
除了採取上述訴訟伎倆外,菲律賓阿基諾三世政府還違背同中方達成的通過談判方式解決南海爭端的協議,在訴諸仲裁前沒有盡到就爭端解決方式與中國交換意見的義務。這些都違背了提起仲裁的前提。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仲裁前提站不住腳,仲裁裁決合法性又何從談起?
偌大的南海,潮起潮落。多年來,中國和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散居在這片海域的四周,彼此為鄰。與鄰為善,以鄰為伴,是中國一貫的周邊外交方針。
對於鄰國之間圍繞南海問題出現的分歧,中國一直主張由直接當事國在尊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的基礎上,通過談判和協商和平解決。
近年來,中菲之間出現嚴重分歧,關鍵是阿基諾三世政府甘願充當美國在東南亞的馬前卒,採取敵視中國的政策,進而拋棄了通過談判解決菲中領土爭議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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