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打水,指的是賭場老板在每局賭博中抽取費用,客人贏十塊,老板得一塊。
沒有人知道這個場子一天能有多少流水,但知情人稱,老板每天“打水”就能賺到20萬到30萬。
親歷者曾看到人們拖著有密碼鎖的行李箱進場,一包包現金直接往桌上砸。運氣不好者,一夜甚至能輸掉幾十萬或上百萬。
賭場在此時提供了另外一項服務——高利貸。
知情人稱,艾汪全、王付祥在賭場上都背上了至少三四十萬的高利貸。一般是五分的利息,借一萬元,一天的利息是五百。
“他們在牌桌上都欠了債,一來二去混熟了,就經常在一起抽煙喝酒,琢磨事兒。”一位牌友回憶,正是共同的境遇讓他們越走越近。
“借這麼多錢,他們能找什麼來還?”當地警方一位人士分析,這是他們開始盲井式作案的直接原因。
抓賭
房間內熙熙攘攘四五十號人,收繳的現金不下三十萬,場內彌漫著散不去的煙味,有入迷者,直到警察走到身邊才反應過來。
一位資深賭民把這些年當地警察與賭場老板之間的偵查與反偵查,比作“貓鼠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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