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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6月22日電/昨天,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本市五類困境兒童福利將全部提高。其中兒童福利機構養育的孤兒棄嬰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月生活費均提高400元。與此同時,區財政將對0-3歲的困境家庭嬰幼兒參加重大疾病和意外傷害保險的給予年度全額保險費用補貼。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建立北京市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的意見》。該《意見》將保障對象明確為五個群體,有針對性地予以不同項目、內容和標準的福利保障。此前,民政部將困境兒童群體劃分為孤兒、困境兒童、困境家庭兒童、普通兒童4個層次。本次新印發的《意見》在民政部分類基礎上,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按照兒童所處困境情形和具體需求,將保障對象明確為五個群體。
《意見》中規定,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的孤兒棄嬰,生活費標準從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對於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費標準由每人每月1400元提升至1800元。對貧困家庭重病殘疾兒童,在繼續享受城鄉低保分類救助待遇基礎上,按照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費標準的40%發放生活費。
《意見》還提出,逐步推動全市0至3歲嬰幼兒統一參加重大疾病和意外傷害保險。對0-3歲的困境家庭嬰幼兒參加重大疾病和意外傷害保險的,由區財政給予年度全額保險費用補貼。倡導對其他0-3歲嬰幼兒自願投保,各區根據情況予以適當補貼。
目前,房山區已先期組織實施了為期一年的0-3歲家庭嬰幼兒重大疾病和意外傷害保險項目試點,對所有0-3歲房山戶籍嬰幼兒給予保險年度45元的全額保費補貼,在嬰幼兒遭遇重大疾病、意外傷害等情況下,可獲得1萬-5萬元的保險賠付或醫療費用報銷。
市民政局表示,此項目的實施彌補了當前兒童福利制度的部分空白,可以有效地減輕家庭在兒童面臨意外傷害或重大疾病時的經濟負擔,提高家庭風險抵禦能力,減少家庭因傷致貧、因病返貧甚至棄嬰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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