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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6月21日電/近日,全國各地陸續進入高溫季,不少地區連續出現高於35攝氏度的天氣。“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已制定高溫津貼標準,但發放名目、標準等差異很大。一些中小企業的高溫津貼仍是“紙上清涼”,有的企業違規以防暑飲料充抵高溫津貼。
有的省份規定可同時拿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全國已有28個省份制定高溫津貼或防暑降溫費標準,不過各地政策存在不少差異。
——啥名目?各地制定的政策中,有的將其稱為高溫津貼,有的為防暑降溫費,還有的省份將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明確區分,如陝西省規定防暑降溫費最高每人每天15元,高溫津貼為每人每天25元。
廣西、貴州明確提出兩者不能重複發放;天津規定,應當在發放防暑降溫費的基礎上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陝西人社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表示,拿防暑降溫費者符合條件的可以同時拿高溫津貼。
——如何算?雖然各地規定高溫津貼適用的月份集中在6-10月,但具體計發方式各異:有的按月發放,有的按天計算,有的則按小時計算。
對於具體計發的時段,天津等地規定按實際35℃以上的高溫天數算;山東是6-9月份中無論有沒有高溫天氣,都會按月發放。河北則規定,夏季高溫津貼標準以作業環境為依據並以實際出勤作業時間確定。“達到規定溫度的時間才算,按小時計算。”河北人社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說。
——給誰發?山西、北京等不少省份規定室內氣溫≥33℃、露天氣溫>35℃環境下工作的職工才可以領津貼;山東、陝西則規定,一般工作人員也有津貼,即使是坐在空調屋裡的管理者、財務人員也有防暑降溫費,只是相對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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