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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聶案幕後:前省領導催快辦 張越阻翻案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6-12 04:58:16


聶樹斌的上訴書中三次重複“請讓我重新做人”
 
  而1995年4月26日,在聶樹斌死刑執行命令上簽字的河北省高級人民院院長平義傑,在不久後的5月份,因用公款長期租用高級轎車及無償使用公物,被撤職。

  代理過此案的陳光武律師稱,二審期間一位法官問聶樹斌,被捕後的9月23日至9月28日期間,是否有過有罪供述。聶樹斌回答,沒有。

  詢問筆錄顯示,法官沒有再繼續問下去。比如,他是否遭受過刑訊逼供。

  時間太緊了。

  "4月20日省高院立案,22號提審他,25號就出了判決書,26號出了死刑命令,27號就殺了。"
聶樹斌:上訴三提“請讓我重新做人”

  某種程度上,聶樹斌命運的拐點始於一輛山地自行車。

  警方通訊中,他留著平頭、長方臉、小眼睛且鬼鬼祟祟。1994年9月,苦於沒有石家莊西郊女工康某被殺的線索,警方向周圍群眾詢問可否有“可疑人員”。

  警方抓捕他的依據,是群眾所提及的“他騎著一輛藍色山地車”。據警方通訊稿描述,“經過五天五夜的攻心戰,這個狡猾的犯罪分子終於交待了其犯罪事實”。

  8個月後,他被執行死刑,仍有疑點未解。

  多年以後,聶樹斌被拘禁後四天的訊問筆錄缺失了。死者身上沒有檢測出他的體液和毛發。他供述的作案時間、地點、工具和拋屍場所,也存在前後矛盾。口供裡,他甚至從來沒有提過1994年8月5日(作案時間)這個時間。

  家人眼裡,聶樹斌懦弱內向。家裡的雞腿瘸了,讓他殺掉都不敢。他承認“調戲過婦女”,供述中他所謂的強姦卻是“將小便放在小便裡面”。

  如果沒被抓捕,這位某校辦工廠實習的電焊工,應該接過父親的班,承擔起養家的責任,在未來贍養老去的父母。

  但9月下旬的某天,吃過早餐與家人告別後,他再也沒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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