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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治公車私用不妨“邯鄲學步”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3-30 11:28:36


 
  說簡便有效,道理大家都懂;說扯皮難行,是因為公車使用者未必願意“招搖過市”。決策者即是使用者,這才是車改與公車監管症結的核心所在。邯鄲對公務用車實施標識塗裝,究竟有沒有效果,以下這則案例或可窺斑見豹:2015年12月,廣東省紀委通報了龍門縣一起頂風違紀典型案件。廣東省龍門縣平陵鎮司法所所長陳秀平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擅自將該所公務用車的“司法”標識撕掉,多次駕駛該公車上下班、外出吃飯、搭載妻子到縣城購物等。

  這或許只是個案,但鮮明的公車標識,顯然能帶來雙重倒逼之力:一是乘坐者的道德約束力。沒有標識前,公車如穿了“隱身衣”一般,而一旦旗幟鮮明地寫上“公車”二字,與之相關者就不會覺得此處仍是“私域”;二是對於公共監督來說,滿城都是攝像頭、人人都是私媒體,基於常理常情判斷,也很容易對周邊的“公車”有監督警覺。如此一來,私用行為必然如坐針氈,比之於高成本、程序繁瑣的GPS等整治技術,標識塗裝簡便易行,隨學隨用,何樂而不為?

  管住“車輪上的腐敗”,就讓公車特立獨行在茫茫車海吧。於此而言,倒不妨真正“邯鄲學步”——把那些低調的公車,從公共視野中顯影出來。有了隨時隨地的監督,私用總不至於太過任性。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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