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青報記者了解,為滿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有關部門還將制定《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並另行公布。另據了解,考慮到現行監管條件,暫時將能夠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電子信息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納入政策實施範圍。不屬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個人物品以及無法提供有關電子信息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仍將按現行規定執行。
同時,為優化稅目結構,方便旅客和消費者申報、納稅,提高通關效率,我國將同步調整行郵稅政策,將目前的四檔稅目(對應稅率分別為10%、20%、30%、50%)調整為三檔。其中,稅目1主要為最惠國稅率為零的商品,稅目3主要為徵收消費稅的高檔消費品,其他商品歸入稅目2。調整後,為保持各稅目商品的行郵稅稅率與同類進口貨物綜合稅率的大體一致,稅目1、2、3的稅率將分別為15%、30%、60%。
對於此次政策調整,財政部關稅司有關人士昨天明確表示,目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在實際操作中按照郵遞物品徵收行郵稅,形成了不公平競爭。此次政策調整正是為了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有關專家指出,海淘、代購等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中存在的稅負不公問題,對國內實體經濟帶來一定影響,此番調整意味著“海淘”低門檻政策窪地或將終結。
(來源:《海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