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的法律法規
美國的慈善傳統和基金會文化為智庫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物質基礎,而美國慈善傳統和基金會文化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受益於其完善的法律法規。美國的法律法規對形成這種環境起到的促進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
其一,相關免稅待遇。
美國稅法501(c)3規定,符合下述三個條件的組織可以享受免稅待遇:一是該組織的運作完全是為了從事慈善性、教育性、宗教性和科學性的事業,或者是為了達到該稅法明文規定的其他目的;二是該組織的淨收入不能用於使私人受惠;三是該組織所從事的主要活動不是為了影響立法,也不干預公開選舉。 因此,在美國,智庫在註冊為非營利的免稅組織後,只需要再成立一個以宣傳各種政策為內容的教育組織,就可以取得非營利機構的法定資格,並在稅收制度上獲得免稅的優惠待遇。
其二,慈善捐款制度。
美國慈善稅法通過捐助慈善,減免稅收的方式,鼓勵美國富豪們創立基金會。此外,高額的遺產稅也是美國富人傾向於將財產捐贈給社會的重要因素。
5.便利的“旋轉門”機制
“旋轉門”機制是美國智庫獨有的特色,它實現了智庫研究人員和從政人員的自由和雙向流動,進進出出的流動有利於提升智庫的社會影響力。
早在20世紀初期,美國的“旋轉門”機制就發展成熟了。美國前總統威爾遜是美國第一位從學界進入政界的總統,在就任美國總統之前,他曾在普林斯頓大學任校長。目前,在奧巴馬的執政團隊中,副國務卿詹姆斯.斯坦伯格就曾經多次通過“旋轉門”實現身份的轉換。詹姆斯.斯坦伯格曾在倫敦國際戰略研究所和蘭德公司研究多年,之後成為克林頓政府外交團隊的重要一員。克林頓政府任期屆滿後,他又進入布魯金斯學會,之後效力於奧巴馬政府。
要說旋轉門機制最明顯的,首推里根政府時期。在里根的8年任期里,他共聘請近200名智庫成員到政府任職或擔任政府顧問。這近200名人員中,55名來自胡佛研究所,36名來自傳統基金會,34名來自企業研究所,32名來自當前危機研究委員會,18名來自國際戰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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