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4日電/記者14日從河北石家莊市委了解到,因大氣污染防治不力,根據《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問責暫行辦法》,經石家莊市委常委會研究同意,石家莊市紀檢監察機關對9個縣(市、區)的8名縣(市、區)主管領導、54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新華社報道,據介紹,在前一段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石家莊市有關縣(市、區)應對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被上級督導組通報。對此,石家莊市紀檢監察機關成立調查組,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並根據《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問責暫行辦法》,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分別對晉州市、靈壽縣、趙縣、槁城區、裕華區、橋西區、平山縣等地的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2月初,石家莊市紀委有關負責同志分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和批評教育,指出了有關縣(市、區)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對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被問責的相關責任人表示,要以這次問責為警示,汲取深刻教訓,強化責任意識,舉一反三,抓好整改,努力把今後的工作做好、做到位。
石家莊市是中國大氣污染最為嚴重的省會城市之一。為改善環境空氣品質,石家莊市相繼出台了《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問責暫行辦法》《石家莊市環境空氣品質獎懲辦法(試行)》等規章制度,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問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