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道稱,曾經被稱為“五毒書記”的張二江在2010年出獄後,也是沒有工資、沒有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在友人幫助下才開了一個茶館。
看來,出獄後的官員,並非都是可以如邱曉華一樣,可以從政界轉到學界,開啟人生“第二春”。
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和“開除黨籍”,並沒有“取消或降低退休待遇”這一條。
但在該條例的第四十二條有相關規定,“
對於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還應當在一個月內辦理職務、工資等相應變更手續”。
蘇海南告訴政知道,“降低或取消退休待遇”並非是一種處分,但退休工資與職務級別的高低掛鈎,一位在職官員如果被降級,那他相應的級別工資、職務工資也會降低,退休後他的退休待遇自然也就相應降低。
有一些“斷崖式降級”的官員,連降為科員後,便只能拿著科員的工資,退休後只能拿科員級別的退休金,自然與省級、部級官員退休金不在一個檔次。
退休後被查 退休待遇怎麼辦?
上邊講的是“犯事兒”的在職官員,政知道忽然想起來,之前很多“大老虎”也都是在退休幾年後被查處的,如山西省交通廳原廳長王曉林被查處時已經退休6年多;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在退休8年後被立案調查;
更讓人驚嘆的,應該是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原副局長譚麗群,在2014年4月被通報查處時已退休11年。
此外,有些甚至已經是古稀之年,周永康、徐才厚以及上海寶山區原區委書記姜燮富被查時均已過了7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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