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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回顧“奇葩證明”:讓群眾無奈總理憤怒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1-13 16:57:26


 
  辦事員也無奈

  “奇葩證明”讓群眾無奈,更讓總理憤怒。

  就在“我媽是我媽”的故事講完不久,2015年5月6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在討論確定進一步簡政放權、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引入“證明我媽是我媽”的事例,痛斥某些政府辦事機構,並費解地發問:老百姓辦個事兒咋就這麼難?政府給老百姓辦事為啥要設這麼多道“障礙”?

  隨後的6月,公安部、外交部、國家旅遊局相繼表態:

  外交部負責人表示,外交部門將認真學習、深入領會李克強總理批示精神,為中國公民和機構更加便捷地走出國門爭取更多有利條件,努力為海外中國公民和機構提供優質的領事服務。

  旅遊局負責人表示,旅遊部門將針對有遊客反映的少數旅行機構要求公民提供循環證明、重複證明,甚至借機收費等,嚴格服務標準,規範市場秩序,做到公開透明可查,讓證明的公章“少旅行”,讓辦事的群眾“不受傷”。

  公安部負責人表示,公安部已部署各地認真清理本地有關戶籍證件使用管理的政策規定,全面梳理證明的種類,該取消的要取消,該合併的要合併,必不可少的證明要清楚告知。

  公安部的承諾迅速“落地”。

  2015年8月22日,公安部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曬出18個不該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包括生存(健在)證明、死亡證明、償還能力證明、婚姻狀況證明、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等,並且一一注明哪些證明由哪個部門出具、哪些證明壓根兒就不應隨便出具。

  不過,即便公安部列出了一份詳細的清單,但一些單位的“奇葩”舉動讓基層民警糾結。

  “經查詢公安信息,未發現該人在本轄區居住期間有違法犯罪記錄。”

  “同意查詢意見。2015年9月14日。”

  2015年9月14日這一天,福建省晉江市公安局磁灶派出所王警官進行了一次“違規”操作。他在一份由個人申請提交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上簽字蓋章。

  王警官在電話裡告訴記者,儘管公安部新規已經出台了將近一個月,但仍有很多群眾到派出所要求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他作為一名警務工作人員也頗感無奈。

  事情發生在9月14日下午。當時,王警官在派出所裡接待了一位遠道而來的辦事人員。“他一進門就要求我們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但現在這個證明已經不能由個人申請開具了。”王警官說,當時,申請人了解到情況後很著急。一問原因才知道,他在河南省開店要辦營業執照,被要求回戶籍地派出所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為了開份證明,申請人千里迢迢專門從河南回到福建,而且他是個體戶開店,上哪找單位去。”王警官說,“查閱了相關信息後,我當時就給開了,因為我怕他開不了店。”

  之後,他在自己微博賬號“好人王公安”上,主動“揭發”自己的行為。

  不過,對於這樣的“違規”行為,網友紛紛點贊。

  “新規定公布以來,情況基本上沒什麼改變,來開的還是照樣來開。我們解釋也沒用。”王警官說,“如果不開,群眾就辦不了事,所以如果查明情況屬實,我們一般都還是給開的。我們就是想方便群眾,其實這些證明真的沒必要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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