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官員違紀頻現新提法
2015年中紀委通報省部級官員違紀情況時出現了不少違紀新提法:如妄議中央;干擾、妨礙組織審查;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等。這一方面可以看出,官員的違紀情況漸趨複雜,反腐已進入深水區;另一方面也顯示出,中央紀委的通報內容逐步詳盡,措辭也更加規範。
何為“妄議中央”?去年10月16日,中紀委通報周本順的立案調查結果,周本順存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等一系列嚴重問題。隨後,河北省委先後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和全省領導幹部會議表示,堅決與周本順劃清界限,“必須對黨絕對忠誠,決不能陽奉陰違、妄議中央”。
發表違背中央精神言論的,還有與周本順同一天被通報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餘遠輝。中紀委在其通報中表示,餘遠輝存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公開發表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等問題。
參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修訂的中紀委法規室主任馬森述做客中紀委官網時表示,“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新規是根據黨章規定作出的。他表示,“民主集中制既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它要求必須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尊重黨員的主體地位,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同時,還必須實行正確的集中,保證全黨的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保證黨的決定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貫徹執行”。
楊偉東認為,“妄議”實際上是基於黨章的細化內容,是指妄議黨的重大方針,之所以細化出“妄議中央”這個詞語,說明存在“當面不說、背後亂說”“會上不說、會後亂說”“台上不說、台下亂說”的問題,它破壞黨的形象,不利於黨的團結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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