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日電/韓國最高法院12月31日表示,關於12名曾是慰安婦的韓國女性(包括已故者)以日本政府為對象在韓國發起索賠調停,並於去年10月要求轉為正式訴訟一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2月30日作出了啟動訴訟的決定。
共同社報道,雖然日韓兩國政府28日達成共識,通過日本政府承認負有責任並向韓方出資1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5400萬元)等,謀求“最終且不可逆”地解決慰安婦問題,但在政府共識之外,司法手續還將推進。
不過,國際法有國家不受外國審判權管轄的“主權豁免”原則,因此尚不清楚韓方是否實際進行審理。前慰安婦方面的律師一貫主張,對慰安婦的動員與管理是“人道主義犯罪”,此類嚴重違反國際法的行為不適用“主權豁免”原則。
2013年8月,原告方申請進行調停,每人索賠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5萬)。日本政府對此不予回應。原告遂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要求轉為正式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