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廣輝今年6月受審時表示,何健勇交通肇事發生後,當時,番禺區某領導(簡稱“某領導”)找到他,提出不要馬上送案到檢察院,他隨後轉告了辦案人員。不過,某領導卻在證言中表示他當時致電于廣輝說要“依法處理這個案件”。
何健勇被控貪污罪、受賄罪、交通肇事罪案,廣州南沙區法院今年2月一審判決何健勇犯交通肇事罪、受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今年5月,南沙法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7月,該院再審以貪污罪、交通肇事罪、受賄罪對何健勇判刑11年。何健勇上訴後,廣州中院於今年8月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
(來源:《羊城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