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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港買賣丁權案遭重判 逾60村或有行動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12-14 09:40:52


  中評社香港12月14日電/本月初一宗“套丁案”(即原住民將享有的“丁權”賣給地產商)燃起星星之火,引發新一輪原居民丁權政策爭議。案中丁屋發展商及十一名男丁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判監兩年半至三年。在鄉議局處理丁權事務長達二十年的原居民代表梁福元直言,“套丁案”成功入罪的消息震動整個新界,影響原居民多達數十萬,他形容村民震怒、人心惶惶,又多次歎氣稱“呃綜援都唔會判咁多”。

  鄉議局新界傳統權益委員會主任委員、元朗十八鄉大棠村原居民村代表梁福元,早前接受本報專訪表示,鄉議局在“套丁案”後,已立即成立專責小組,成員有十多位律師及鄉紳,主力研究為案件上訴。他形容“套丁案”入罪的消息震動整個新界,影響原居民達數十萬,村民震怒,又人心惶惶,更多次歎氣稱“呃綜援都唔會判咁多!”他直言發展商及原居民向來合作行之有效,並認為買賣丁權沒有損害公眾利益。

  “村民即使點震怒,都要克制,等鄉議局搞。”專責鄉議局丁屋事務已有廿年的梁透露已與廿七鄉、六十多條村商議派出義工,準備就事件發聲及行動。記者問他是否有人會“搞大件事”時,他淡然稱“咩都有可能”,但又強調“沉默唔代表懦弱”。梁續稱,鄉議局此時便發揮“大祠堂”的穩定作用,“費事有人摩拳擦掌,搞亂社會”。

  問到案中疑為“丁頭”作中介,收一百六十萬介紹費的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莫錦貴,是否專責小組一員時,梁承認並稱“佢只係處理自己條村嘅嘢,交出案中村民的資料”,並語帶激動稱“村民認為佢辦事不力,覺得佢處理得好渣,搞咁多嘢出嚟,震動成個新界!”梁又向記者“利益申報”稱“無合作搞丁屋買賣”,惟坦承有人“會搵佢幫手”。

  談到發展商與男丁之間的合作方式時,梁坦認合作空間一直存在,並有助解決住屋問題,但叫公眾不要誤解“發展商係大地產商”,他們其實只是村民。他比喻兩者合作就如“煮盆菜”,男丁出丁權、地產商出地,情況就如“每個人拎餸出嚟煮”,丁屋建成後,男丁有屋住,發展商又可獲益。問及近日有五名上水坑頭村村民與發展商因合作建丁屋而鬧上法庭,雙方的合作是否已無效時,梁則回應“合作有拗撬唔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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