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排除詐死多方取證
行檢察院透露,最初工作組并不知情顧震芳已在泰國意外死亡,“通過走訪顧震芳前夫所居住的小區,我們了解到前夫有一個孩子,可能是他與顧震芳所生,但前夫對於孩子身世的情況不置可否。”
隨後,工作組聯系到了顧震芳前夫在日本的姐姐,其稱自己在2006年與顧震芳的弟弟一起赴泰國參加了顧震芳的葬禮,并從泰國帶回一個孩子,而這名孩子疑似是顧震芳和前夫所生。經過DNA鑒定,證實這名孩子的父親確實為顧震芳前夫。
為進一步了解情況,閔行檢察院派員赴新疆向顧震芳的弟弟了解情況,其稱顧震芳生前,自己曾到泰國探望,之後還參加了顧震芳的葬禮,并辨認過遺體,確認顧震芳已經死亡。
閔行檢察院表示,雖然顧震芳家人都表示顧震芳已經死亡,但鑒於他們的親屬關系,其證言的可信度不高,不能排除顧震芳詐死逃避偵查的可能。
在泰國移民官的全力協助下,工作組聯系到了顧震芳的泰國丈夫蓋奧,證實顧震芳已於2006年觸電身亡。與此同時,工作組還從蓋奧處調取了顧震芳生前使用過的電話號碼本以及通訊記錄等證據。隨後,工作組又趕赴泰國當地醫院調取了顧震芳的死亡證明和死亡鑒定報告,并對顧震芳泰國丈夫蓋奧的哥哥和顧震芳葬禮的聯絡人做了筆錄。
8月13日,泰國移民官將泰國移民總局調查局副局長親筆署名的調查報告、證據目錄及相關物證、書證移交給工作組。回國後,工作組將蓋奧小兒子的頭發進行DNA鑒定,證實蓋奧小兒子與顧震芳前夫現監護的孩子系同母所生。
“為了證實顧震芳確實意外死亡,而非詐死,工作組積極與泰國各方溝通聯系,將需要的證據和泰國移民局協商,盡可能讓其提供國內認可的證據。”閔行檢察院表示,種種證據表明顧震芳確實已死亡,嗣後,經法定程序,閔行檢察院決定對顧震芳涉嫌貪污罪一案進行撤案處理,經人民監督員監督討論并報請上海市檢察院批准。11月26日,閔行區檢察院最終做出了撤案的正式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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