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30日電/節日期間,河南省平頂山一村會計代表村兩委慰問一戶貧困群眾,趁人不注意將200元慰問金中的100元據為己有。100元錢甚至不夠一餐飯錢,但侵害的卻是弱勢群體的利益。
從“養命錢”“救災錢”到“孩子錢”“死人錢”,今年各地通報多種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蚊蠅腐敗”案例,雖然涉事人員職務小、金額不多,但點多面廣如蚊蠅撲面,具有鮮明的基層腐敗特點。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於國旦指出,“蚊蠅腐敗”關係到群眾切身利益。“吸血不多,卻痛癢一片;單個體量雖小,但總量卻驚人”,為確保黨和國家的惠民政策“最後的一公里”,必須下大力氣解決此類腐敗。
出納、敬老院長、小學校長,基層腐敗村級幹部占四成
河南省紀委近期對2014年以來基層腐敗專項治理中查結的3263起案件梳理發現,涉及黨員幹部中,鄉鎮科級幹部占13%,村級幹部約占40%,職務最低的為村出納、村小組組長,甚至農村敬老院院長、小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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