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4日電/家屬聚眾賭博視若無睹、下屬公款旅遊聽之任之、班子成員“集體”貪腐……這樣管不住親屬和下屬的領導幹部,要小心了。來自中紀委網站的信息,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國共有9000多名領導幹部因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
落實“兩個責任”,各地正在積極行動。各級黨委制定出台責任清單,紀委強化監督問責,尤其對“四風”問題突出,出現貪腐窩案等問題的部門和單位,嚴肅倒追領導責任。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更對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等作出處分規定。專家指出,讓問責利劍高懸,是構築廉政建設、反腐之網的重要環節。
如此做官:管不好家屬和下屬
2015年,是黨風廉政建設的問責之年。黨中央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今年以來,中紀委和各地紀委多次通報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追責的典型案件,向全黨全社會釋放了反腐問責的強烈信號。
哪些人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通報?梳理案例發現,主要有三種類型:
第一,“老好人”型領導幹部,對“身邊人”違紀違規視若無睹、徇私護短。
今年以來,一批領導幹部因下屬違紀違規被問責。其中較為典型的是商務部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原副主任文仲亮,其下屬、妻子等人多次聚眾賭博,文仲亮明知此情況卻一再放任、縱容。不僅如此,文仲亮還對下屬嫖娼問題隱瞞不報,編造理由欺騙組織。
第二,“一把手”帶班子“疏於管教”,貪腐風氣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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