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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華藏宗門”教首吳澤衡犯四宗罪被判無期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10-31 11:42:37


  中評社北京10月31日電/10月30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澤衡等人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進行一審宣判,決定對吳澤衡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珠海中院認定“華藏宗門”為邪教組織

  法院認定被告人吳澤衡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犯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百八十萬元;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七百一十五萬元。

  法院還認定被告人孟越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袁明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被告人劉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免予刑事處罰。被告人趙衛平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判決同時認定,“華藏宗門”(又稱“華藏心法”、“華藏玄門”、“華藏法門”)為邪教組織。

  2015年5月18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由珠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吳澤衡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強姦罪,詐騙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孟越、趙衛平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告人袁明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詐騙罪,被告人劉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7月14日,由於本案涉及個人隱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 對5人作出判決

  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澤衡冒用佛教名義建立“華藏宗門”,神化自己,授意弟子印刷、出版宣揚迷信、邪說的書籍,印制邪教組織標識,蠱惑、蒙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被告人孟越協助被告人吳澤衡發展、控制成員,印刷、出版宣揚迷信、邪說的書籍,利用互聯網傳播“華藏宗門”組織信息,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告人袁明傳播含有邪教內容的書籍超過一百册,其行為已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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