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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專家:菲律賓導演“南海仲裁案”目的遙不可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15 09:30:21


 
  妄圖“綁架”國際法庭

  除了在排場努力“造勢”,菲方代表在發表言論時也口無遮攔。

  日本《外交官》雜誌副主編香農·蒂耶茲(Shannon Tiezzi)在一篇撰文中指出,此次聽證會名義上僅限於針對國際仲裁法庭是否對中菲南海爭議具有管轄權的問題進行聽證,但是菲律賓方面在其陳述中超越了這一聽證會原有範圍,而是從更大的範圍上陳述了菲方的觀點。

  香農·蒂耶茲引述了菲律賓外長德爾羅薩里奧的陳詞和觀點——南海仲裁一案是對國際法本身效用的一種測試,是國際法可行性的試金石。德爾羅薩里奧甚至對法庭主席“大聲疾呼”:“主席先生,不僅菲律賓對中國的起訴結果掌握在您手中,《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代表的精神也掌握在您手中。”香農·蒂耶茲分析說,按照菲律賓的邏輯,如果菲律賓在這一仲裁案中失敗,那麼這無異於“強權即公理”在國際關係中的勝利。

  對此,莊國土院長對中國青年報記者分析認為,菲律賓此舉意在“綁架國際法庭”。他說:“菲方此次採取的策略,就是把國際法庭本身的正當性和公平性,與是否支持菲律賓在這一訴訟案中的立場捆綁在一起。”莊國土院長認為,菲律賓的企圖終究會是徒勞的,結果只能是適得其反。

  菲方挑起仲裁案是“濫訴”

  除去虛張聲勢的外表,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外交部外交政策咨詢委員會委員吳士存認為,菲方在所謂“南海仲裁案”中的立場,事實上已經有違於國際法,屬於一種“濫訴”行為。

  吳士存院長對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說,在所謂“南海仲裁案”中,菲律賓主要提出了三類主張:一是中國在南海“九段線”(我國稱“斷續線”)內主張的“歷史性權利”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符,二是中國依據南海若干岩礁、低潮高地和水下地物提出的200海里甚至更多權利主張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符;三是中國非法干涉菲律賓基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享有和行使的權利。吳士存院長指出:“上述三類主張,本質上是領土主權問題,而領土主權問題不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解釋或適用的問題。實際上這是菲律賓濫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條款的行為,是地地道道的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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