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查明,2013年,慶安縣居民肖某與慶安縣馨悅房地產有限公司達成房屋拆遷回遷協議。2014年10月,回遷房屋主體建成後,肖某認為房屋結構不合理,與開發公司產生矛盾。肖某請好朋友範家棟出面幫助處理此事,範家棟找馨悅房地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商談,提出不要商服房了,要高額補償金。李某認為要求太過分,沒有同意。之後,範家棟表示如不滿足要求就告其欺詐,由此引發李某不滿,遂產生“教訓”範家棟的犯罪動機。
2015年4月1日,李某請大慶市的王某飛幫助找人,“教訓”一下範家棟。4月2日上午,王某飛帶王某波、白某到達慶安縣,由邢某具體指揮,組織公司員工車某樸等人尾隨跟蹤。11時許,在慶安縣經緯街幸福家園小區附近,王某波、白某蒙面分別持棒球棒、鎬把將正在路上行走的範家棟腿部打傷,而後乘車逃離現場。
據介紹,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均被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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