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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支持人販子判死刑盛傳 多名法學專家反對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18 09:05:56


 
  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李雪鬆院長曾偵辦多起拐賣兒童案件。通過對近年來發生在當地的拐賣兒童犯罪案件分析,他認為,人販子之所以猖獗,一是銷路順暢,有較大買方市場。受封建傳統觀念影響,一些人置法律於不顧高價收買兒童,以延續香火或顯示家庭人丁興旺,這就為人販子拐賣兒童提供了市場。二是高額利潤,誘使犯罪分子鋌而走險。三是作案易得手,不易被揭發。拐賣兒童較之拐賣婦女更安全,即便日後兒童被解救也無檢舉揭發的能力,無法指認罪犯和提供證據,從而使犯罪分子可以逃避打擊。

  李雪鬆認為,當前的法律實踐中,對買孩子的人成為打擊盲點。在現實的打拐行動中,對人販子的處罰都比較嚴厲,但對收買者則處罰較輕或者不處罰。這種治標不治本的做法是造成買方市場需求旺盛的一個重要原因。他建議,對於買孩子的一方也應該嚴厲處罰。

  全國人大代表王軍也表示,當前對“收買”被拐兒童方面的打擊力度太小。按照法律規定,如果收養或收留方沒有虐待行為,就可以免於處罰。只有加大了對買方的處罰力度,拐賣兒童的主要渠道和動機就被卡死了,相信拐賣兒童的行為也會減少。

  全國政協委員許欽鬆在今年兩會上提交了“關於打擊拐賣兒童行為”的提案,他建議加快完善立法、增強全民“反拐”“治拐”的意識和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1條第六款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許欽鬆認為,這一法律規定應該修改。“目前拐賣兒童之所以猖獗,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買方市場的持續旺盛。買方一般不會受到刑法的懲罰,很多經濟欠發達地區特別是農村地區的家庭,購買被拐賣兒童的行為沒有後顧之憂。”許欽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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