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出的8576件建議、批評和意見,現已全部辦理完畢並由承辦單位答覆代表,建議所提問題得到解決或者計劃逐步解決的占建議總數的79.8%。常委會辦公廳加大協調督辦力度,確定19項重點建議,涉及14個代表團和611名代表提出147件建議。有關專門委員會和承辦單位認真履行督辦和辦理職責,各承辦單位負責同志積極參與建議辦理調研座談,共研究制定100多項政策措施,推動解決了一批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聽取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報告,要求有關部門把辦理代表建議作為接受人民監督、加強改進工作的重要內容,與本職工作一並考慮、一同推進。
(三)支持和保證代表依法履職。推動各地拓寬代表聯繫群眾渠道,提出通過網絡平台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聯繫的實施意見,健全代表聯繫群眾制度,支持代表充分反映群眾和基層的意見。組織1900餘名代表參加專題調研,參加率達到65%,形成調研報告117份,為代表依法履職打下良好基礎。認真組織代表培訓活動,舉辦4期全國人大代表專題學習班,近1000名代表進行集中學習研討,代表依法履職能力進一步提高。
六、加強與地方人大聯繫,共同推進人大工作完善發展。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需要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的共同努力。近年來,常委會注重加強同地方人大的工作聯繫,密切工作協同,開展工作交流,在形成整體合力方面取得新進展。
(一)開展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專題調研。常委會把加強地方人大工作調研、推動地方人大工作完善發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我們按照總結、繼承、完善、提高的原則,對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開展專題調研。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帶隊深入基層,實地了解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情況,研究探討加強改進工作的新思路、好辦法。常委會工作機構組成7個專題調研組,對全國31個省(區、市)的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情況進行調研,形成了一批調研成果。中國人大制度理論研究會也舉行相關研討會,提出意見建議。我們擬在調研的基礎上,提出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指導性文件,並適時修改完善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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