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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解決“地煉”油源:淘汰落後產能可用進口原油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2-16 12:28:19


  中評社香港2月16日電/中國將著手解決地方煉油企業呼籲已久的“油源”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16日宣佈,將允許符合條件的煉廠在淘汰一定規模落後產能或建設一定規模儲氣設施的前提下使用進口原油。

 “這意味著我國在解決地方煉油企業原油供應問題上邁出實質性步伐。油源的多元化是石油市場形成充分競爭格局的前提。”中國石油大學中國油氣產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說。

  新華社報道,發展改革委日前印發《關於進口原油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將解決存在違規建設行為煉油企業的原油供應問題,與淘汰落後煉油能力及加快天然氣儲氣設施建設結合起來。允許目前已建成投產、單系列設計原油加工能力大於200萬噸且符合品質、環保、安全及能耗等條件的煉廠,在承擔違規責任(淘汰一定規模落後產能或建設一定規模儲氣設施)的前提下使用進口原油。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說,一直以來,新建、改擴建煉油項目須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凡是按規定程序批准建設的煉廠均可按核準能力使用國產或進口原油。但近些年來,一些地方未經批准擅自新建、擴建了一些煉廠,其中相當一部分屬於規模偏小、技術水準低的落後產能,嚴重影響了煉油產業結構優化。由於未經國家審批,這些煉廠一直無法獲得原油資源保障。

  《通知》主要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堅持現行宏觀調控政策和煉油產業政策,明確通知發佈之日起未經審批一律不得再新建、改擴建煉油能力;二是堅持多種所有制企業同等對待,一律由行業協會按統一條件評估確認;三是堅持違規建設行為須承擔相應責任,實現權責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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